
俄罗斯工商会(TПП)主席谢尔盖·卡季林向塔斯社透露,俄工商会已制定了一项法案,以加强对商标所有者专有权的保护。
“商号名称是公司在法人实体登记簿(俄联邦法人统一国家注册簿)上注册的名称,并用于与其活动相关的所有官方文件中。但在实践中,有时会出现成功公司拥有‘同名者’的情况,即使用相同名称生产商品或提供类似服务”,卡季琳解释道。
据他所说,这样做会误导消费者,而信誉良好的组织可能会失去那些购买了劣质商品或服务的顾客。
俄罗斯工商会主席指出,目前《俄罗斯联邦民法典》允许侵权者选择终止侵犯专有权的方式:要么更改公司名称,要么在统一国家法人登记册中对组织的活动类型进行调整,以消除与权利人活动类型相似的部分。
企业认为,现行机制存在不足。通常,违规公司会正式更改特定类型的经营活动,但继续以原名称开展相同活动。法案消除了不诚信公司行为的变通性,要求其更改公司名称并赔偿损失,”卡特琳补充道。
俄联邦工商会主席补充说,俄联邦专利局已支持所制定的“关于修改《俄罗斯联邦民法典》第1474条第4款”的联邦法律草案概念。